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致富技术 > 正文
    购物车
    0

    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

    信息发布者:清凉一夏
    2017-02-22 14:45:01   转载

    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摘要概述当前农民专业;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1.当前合作组织的主要特点;1.1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从个别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发展到种植、养殖;1.2合作机制日益健全;合作内容有劳动、技术、产品、资金的联合,还出现了;1.3创办主体日趋多元化;农民是兴办专业合作社的主体


    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 摘要 概述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议和对策,以期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关键词 农民 专业合作组织 经济发展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成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施标准化生产、抵御市场风险、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当前合作组织的主要特点

    1.1 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合作领域从个别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发展到种植、养殖、运销、加工、农机、植保、资源开发、农家乐、乡村旅游等多个方面。合作内容已由过去单一的生产技术合作,逐步过渡到以产、加、销综合服务为主,向品牌、流通、加工领域纵向发展的新阶段,有效地解决了一些政府部门野包冶不了、单家独户野干冶不了的事情。在经营服务范围方面,增加了合作社的类型包括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的合作社、农产品加工的合作社、提供运销服务的合作社以及其他类型的合作社。

    1.2 合作机制日益健全

    合作内容有劳动、技术、产品、资金的联合,还出现了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量化集体资产股份的社区股份合作。在利益分配上,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利益出发,采取微利服务、最低保护价,以及按交易量返利、按股分红等多种分配形式。一些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开始实行按交易量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机制。

    1.3 创办主体日趋多元化

    农民是兴办专业合作社的主体,过去合作组织大多由农村能人或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牵头,主要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目前,从领办主体看,农村种养大户、基层农技服务人员、村级野两委冶负责人、龙头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正成为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力量,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其他社会成员和组织渊如供销社、农林局、农机局等冤牵头兴办。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和专业技术人员领办的合作社,将逐步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1.4 内部功能逐步完善

    合作社在批量购买生产资料、组织加工、统一销售等环节中,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有些合作社通过成员共同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经济实体,让成员分享到流通环节增值的利润,有些合作社建立风险基金或受灾补偿机制,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合作社品牌意识不断加强,全县已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 39 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 18 家,有的产品已通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极

    大地提高了合作社产品的竞争力,有的产品还打入了国际市场,促进成员增收。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合作社经济实力弱,需要政府的扶持

    目前,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许多优惠政策上没有新的突破,金融扶持的政策还不能真正享受到。有些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是一哄而上,由于资金缺乏,工商登记后,成员则将股本又重新分退,专业合作社变成了有名无实的野空壳冶,完全背离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初衷。

    2.2 办社目的不明确,需要各级政府加强引导

    许多合作社办社目的不明确,自身运行机制还不规范。虽然大多数合作社组织制度比较健全,但是执行制度不够严格,合作内容不够明确,运行管理不够民主,利益分配不够合理,产权不够明晰,内部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社目的主要是为了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套取项目资金和贷款支持,完全依赖政策的扶持,而自身发展的能力比较弱。由于办社目的不明确,出现不少野空壳社冶、野个体社冶等管理不民主、财务不规范的合作社。就合作社本身来看,还存在政社不分、村社不分、企社不分的现象。

    2.3 内部运作不规范,需要强化业务指导

    从运营形式上看,登记挂牌的多,搞合作服务的少;从利益连接机制上看,松散型多,紧密型少;从运行机制看,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从决策机制上看,野能人冶决策的多,民主决策的少;从生产

    管理环节看,粗放经营的多,标准化控制的少;从成员整体素质上看,合作社缺乏技术能力及合作理念的多,懂技术、会管理的少;从经营服务内容上看,销售服务联合的多,产、加、销系列服务联合的少;从盈利情况看,合作社盈利少,社员得到实惠的更少,没有自己建帐搞盈余分配,没有提取盈余公积金来壮大自身经济实力,需要业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认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一些地方的干部渊包括合作社负责人冤对合作社的性质和基础作用认识不清,还停留在老观念、老思想上,对中央和省市的一些政策要求知之甚少,对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够统

    一、精力不够集中、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有的地方成立合作社不是把心思放在规范合作社管理、为社员开展生产服务上面,而是把精力放在搞包装,以此当做争取上级扶持项目资金的手段。有的地方不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根本谈不上如何去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导致当地合作社建设进展迟缓,工作被动落后。 3 规范合作组织发展建议与对策

    3.1 在发展思路上,要把野提质增效冶作为主攻方向

    提高质量、增加效益,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永恒主题。要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这是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关键。合作组织要对成员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满足成员发展自身利益的需求;要提高合作社的创新力,不断创新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以为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动力,因此合作组织核心管理层必须具备科学

    管理素养,以及合作社负责人要具有宽阔眼界和开拓能力;要提高合作社的带动力,合作组织要具备带动成员和从事同类生产经营农民致富的能力,这是衡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运行质量核心指标,合作组织要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赢利能力;要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合作组织要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上下功夫,要创出特色、创出品牌。

    3.2 在工作指导上,要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

    在推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必须针对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于拿了执照、挂了牌子,尚未运作的有名无实的合作组织,要进行叶合作社法曳的辅导,健全相关制度和组织程,从成员最期望、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合作内容做起,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对于已经有所运作,但运作不正常、不规范的合作组织,要帮助分析诊断原因,指导制订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引导其依托本地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资源条件,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让成员在合作中得到更大的实惠。对于运作比较规范、比较正常,但经营规模比较小的合作组织,要引导其由单项合作向多项合作拓展,由一个生产环节服务向多个生产环节服务,努

    力做大规模、做强实力。对于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合作组织,要按照野五好示范社冶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树立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和信心,指导展地方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3.3 在工作重点上,着力抓好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的规范

    建立健全规范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是提升合作组织;一是建立规范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分配机制;3.4在工作推动上,要充分发挥行政推动和示范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自身为主,外援推动为辅;业特色优势明显、工作有一定基础、不同产业和类型的;


    建立健全规范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是提升合作组织运行质量的关键所在。要对已注册登记的合作组织进行逐一检查,帮助其建立健全规范制度,为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建立规范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要本着精简、实用、有效的原则,指导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完善分配机制。指导合作组织建立合理的经营服务收入、支出和分配制度,既要考虑增加成员收入,又要兼顾合作社资金积累,保证合作社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三是规范民主管理。指导合作组织落实社员大会制度。理事会、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渊代表冤大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要由合作社成员渊代表冤大会决定。四是规范财务管理。指导合作社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叶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曳进行会计核算,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份额、交易量渊额冤;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要平均量化到各成员帐户。五是规范经营服务。指导合作社发挥组织功能,建立完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力争做到采购、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品牌、包装和销售六统一。

    3.4 在工作推动上,要充分发挥行政推动和示范引导作用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自身为主,外援推动为辅。既要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又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要通过制定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示范引导等举措,着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一是抓好典型示范。要选择产

    业特色优势明显、工作有一定基础、不同产业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示范社、五好社进行重点帮扶,不断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规模、上档次、增实力。二是抓好辅导培训。县、镇2级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重点对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合作社的经营能力、带动能力、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各镇、村要在用电、用水、用地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给予优惠扶持。各级强农惠农资金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四是坚持野支持但不干涉冶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要不断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组织根据农民自己的需要发展,不能制定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数量目标,尤其是用作考核政绩的目标,否则会对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产生负面效应。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